深化南京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深化南京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
吴浜源
近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正式授牌。根据功能定位,位于江北新区的南京片区将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物联网和现代金融等产业。设立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将对南京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南京省会城市功能和中心城市首位度、形成南京新一轮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高地,起到强有力推动作用。而深化南京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则有助于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市场体系。
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作为国家改革开放战略先试先行的排头兵,自贸区虽然被冠以“贸易”之名,但其实际内涵和期待功能远逾越单纯的贸易范畴,广泛涉及贸易、投资、金融、政府职能等各个方面。其中,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是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对接国际高标准金融运行规则,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市场体系。在当前经济全球化面临诸多挑战、多边贸易体制发展受阻、逆全球化及其代表的民粹主义有所上升的背景下,作为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主动参与国际贸易的重要部署,设立自贸区就是要为对接高标准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做准备,其中金融体制改革是一个重要方面。尽管当前我国的经济总量在全球排名第二,但在世界金融体系的话语权、影响力还不能和发达国家并肩。因此,对接高标准的国际金融运行规则,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是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重要目标。
另一方面,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金融制度和经济基础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金融体系稳步发展,但是金融供给脱实向虚、有效金融供给不足、无效金融供给泛滥等问题日益严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目标。自贸区会带来商品、资金、人才等各种要素的大规模自由流动,金融在其中起到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因此需要探索建立符合高水平开放的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体系,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他山之石
近几年来,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贸区围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人民币跨境使用、扩增金融业务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大胆尝试,其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上海自贸区:制度闯关,服务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自贸区,上海自贸区明确把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作为重头戏,其比较突出的金融创新有:率先实现外币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自贸区内中外资企业均可以举借境外人民币资金,从而放宽了借款主体资格限制, 拓宽企业举借境外资金的渠道;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的资金管理创新;简化股权投资企业跨境直接投资审批环节,以备案替代审批等。
——天津自贸区:领跑融资租赁产业,服务京津冀。天津自贸区的金融创新突出表现在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和产业基金,已经形成国内租赁聚集区、最大的融资租赁信息交流基地以及人才培养基地。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天津自贸区通过信托公司等中介机构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碧水蓝天基金,通过基金以委贷或其他方式为京津冀满足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为京津冀地区的节能减排、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土、气污染治理行业提供金融支持。
——广东自贸区:发力金融科技创新,服务粤港澳。广东民营经济发达、创新氛围活跃,广东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具有鲜明的科技创新特色。例如,我国第一家民营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率先推出国内首创基于社交数据风控的手机移动端自助式小额信用、循环使用贷款产品“微粒贷”;深圳市前海数据服务公司开发了首例基于大数据的金融风险评估预警系统。广东自贸区在离岸金融、跨境贷、内地证券公司投资港股等金融、资本市场合作方面进行试点和探索,创建了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前海保险交易中心等创新型要素交易市场,并利用毗邻香港的有利条件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贷款。
——福建自贸区:立足两岸,开展对台金融合作。福建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两岸金融合作的先行先试。例如,福州片区金融机构深化与台资金融机构在代理支付清算、存放同业、代发薪酬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两岸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厦门片区金融机构率先建立跨海峡人民币代理清算群,打通两岸金融机构结算、清算、融资、担保的全方位金融合作通道,开展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平潭片区多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台湾地区信用报告查询合作协议,开创了两岸征信信息共享先河。
探索和发现适合南京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的金融改革创新
这些自贸区的金融开放创新经验值得跟踪研究和借鉴,但更为重要的任务是按照中央和省差别化改革试点任务要求,探索和发现适合南京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的金融改革创新,发挥金融服务在自贸区建设发展中的“引擎”作用,推动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在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突出科技、金融、产业协同发展。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以及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和公共政策创新,建立科技创新与资本高效对接的信用激励、风险补偿、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构建开放共享的“金融+科技生态圈”,充分发挥金融开放创新对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推动作用。支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退出试点,探索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和让利机制。持续推动“江北新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江北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建设具有影响力的科技金融综合示范区。
二是拓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以离岸银行、离岸保险业务为着力点,鼓励跨国公司在宁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资金管理中心,吸引国际金融资本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依法依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民营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持牌资产管理机构等法人金融机构。探索国际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简化跨境结算手续。
三是推动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积极稳妥发展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覆盖上下游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促进金融机构与专业物流仓储公司合作,推动金融仓储模式发展。依法依规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成立绿色基金、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推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开展现货、期货、期权、远期和互换等绿色金融产品交易。
四是构建现代金融风险防控体系。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同时也意味着金融业的市场化、自由化与国际化之路,这会叠加金融风险甚至衍生金融危机。因此需要对自贸区异常资本流动进行监测、预警和控制,防止套利资金大规模涌入,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推动金融大数据平台建设,健全金融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者系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讲师)
原载于南京日报2019年10月30日第A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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