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把握“矛盾不上交”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义
周进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60余年发展历程中始终未变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矛盾不上交”的科学内涵,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需要。
辩证认识矛盾,树立科学治理理念
新时代“枫桥经验”蕴含着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的辩证法、群众路线方法论,坚持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矛盾、分析矛盾、化解矛盾,推动矛盾性质向积极面转化。“矛盾不上交”目标应建立在全面辩证认识矛盾产生的客观性、矛盾成因的复杂性以及矛盾发展的变异性基础之上。
从矛盾产生的客观性看,基层是社会利益关系与多元诉求的交汇点和集聚地。无论是邻里纠纷、宅基地争议等传统矛盾,还是物业维权、网络纠纷、新业态用工冲突等新型矛盾,都是社会发展变迁、利益格局调整的客观产物。“矛盾不上交”要结合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矛盾复杂程度、资源保障能力的差异,清晰界定基层自主处置、属地联动处置、逐级上报处置的边界与清单,形成阶梯式“不上交”模式。
从矛盾成因的复杂性看,基层矛盾往往是经济利益、情感认同、政策认知等多重因素相互缠绕的结果,既可能涉及个体诉求的正当性,也可能包含对政策法规的误解或执行偏差。立足复杂成因的治理实际,需要构建科学的矛盾在地化解指标体系,杜绝简单化、绝对化的属地管理加码,杜绝权责不对等、任务“一刀切”,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推动矛盾化解权责匹配、各司其职、高效落地。
从矛盾发展的变异性看,基层矛盾处于动态演变之中。微小摩擦可能因处置失当或情绪激化而升级为激烈冲突,个体诉求可能借助网络扩散为舆论风暴。这就要求“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必须具备前瞻性与动态性,其核心在于构建敏锐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与灵活的分级响应机制,防止矛盾超出基层韧性承载范围或向更高层级传导,增强基层对社会风险的吸附能力。
健全治理体系,筑牢矛盾承载根基
理念目标的实现,需要坚实的治理体系作为结构性支撑。“矛盾不上交”依赖一个能够韧性容纳、有效处理矛盾的基层治理体系,涵盖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场景适配与方式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分类施策、多元互补的支撑网络。
纵向联动重在理顺层级权责关系。“矛盾不上交”倡导矛盾在地化解,但并非将责任简单压给基层,而是通过治理要素的垂直整合,形成“漏斗式”分级过滤与吸附体系。构建自下而上的诉求表达与自上而下的资源回应之间的制度化通道,当基层遇到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疑难矛盾时,能够迅速获得上级的权威介入与统筹协调,让基层真正“接得住、管得好”。
横向协同重在打破行政职能壁垒。推进流程再造与部门协同,整合“警源、诉源、访源”三类矛盾入口,建立信息共享、风险联判、处置联动的协同格局,实现执法资源集约化配置与矛盾现场快速响应。强化专业力量的“在地性链接”,积极培育平安志愿者、义警联盟、民情观察员、纠纷调解员等社会志愿队伍,形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力量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
场景适配重在精准匹配矛盾类型。基层矛盾涵盖民生服务、环境权益、经济合同、家庭邻里等诸多领域,需针对不同场景的特点,探索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的方案。例如,在物业领域,可探索“行业调解+行政指导+司法确认”的联动模式,推动物业服务标准透明化、业主诉求响应规范化;在婚姻家庭领域,可建立家庭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婚姻纠纷排查网络,从源头上防范因情感矛盾激化引发的恶性案件。
方式融合重在构建刚柔并济体系。将“三治融合”从政策话语转化为可操作的工具箱,并推动数智技术从辅助手段升级为赋能引擎。建立情、理、法分层递进、协同发力的模式,将本土文化符号、传统规范等资源创造性转化为调解工具,实现非正式制度对正式治理的有力补充。
构建闭环链条,提升矛盾化解质效
“矛盾不上交”并非一个静态的治理结果,而是一个贯穿矛盾纠纷全生命周期的动态治理过程。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治理体系必须具备全周期闭环管理的能力,构建“源头预防—早期预警—应急干预—实质化解—跟踪回访”的完整治理链条。
源头预防坚持“未病先治”,夯实治理根基。其核心是通过制度化建设减少矛盾滋生土壤,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促进社会公平,从政策源头预防风险。例如,依托网格化、“百姓说事”“接诉即办”等机制主动排查苗头性隐患,对群众诉求进行前瞻性分析,变被动响应为主动治理。
早期预警强化“敏锐感知”,防范风险升级。整合政务、信访、网络、基层网格等多源数据,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预测模型,精准识别高风险隐患。建立分级分类预警机制,明确预警标准、响应流程、责任主体,确保风险信号第一时间捕捉、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健全权责清晰、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专业力量快速介入,依法依规、情理兼顾开展化解工作,防止小矛盾演变为大问题。
实质化解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标本兼治。发挥“三调联动”体系优势,坚持法治、协商、调解多元发力,确保矛盾化解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兼顾法、理、情,尊重群众合理诉求,吸纳群众参与化解,推动问题解决、关系修复、人心凝聚,实现“化解一件、带动一片、和谐一方”。跟踪回访立足“闭环提升”,完善治理机制。建立系统化回访复盘机制,对已化解矛盾定期回访,巩固化解成效,防止矛盾反弹反复。深入复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推动治理从“解决一件事”向“完善一类机制”升华。
[作者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教授、南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本文为2025年度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社科规划课题“‘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困境与破解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
(本文发表于《南京日报》2026年6月10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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