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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2024.12.31

校(院)组织开展百优人才推荐工作

近期,根据《关于开展第四批南京市百名优秀文化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组织人事处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把握选拔培养的条件标准,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状况和梯次规划,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申报,共推荐5名候选教师参加本次百优人才的选拔。

人才称号是对人才阶段性学术成就、贡献和影响力的充分肯定。一直以来,校(院)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鼓励教师热爱党校事业,珍视职业荣誉,深耕专业领域,争创一流业绩。支持教师参加各层次、各类型的人才项目申报,近三年来,教研队伍中入选省“333工程”人才培养对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20人次。同时,校(院)也始终秉持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培养理念,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校(院)人才队伍也日益呈现蓬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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