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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2024.07.16

校(院)组织开展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近期,组织人事处根据《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组织校院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组织人事处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靠前服务,帮助申报人员了解填报规范、精准掌握政策、熟悉工作流程,及时搜集教师在申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时为职称申报人员答疑解惑。

本次申报工作明确了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实践锻炼等申报前置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学历证书及各类业绩材料,由职能处室认真进行审查审核,完善了个人报名、资格初审、专家评审、成果展示、评前公示、集中报送等具体流程,共推荐市委党校4名、区委党校1名教师参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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