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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委党校

2021.06.17

关于申报全省党校系统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决策咨询奖的通知

各分校,各教研部、市情研究中心、图书馆:

根据省委党校通知,现开展全省党校系统第十届科研评奖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共两类: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决策咨询奖。

二、参评条件

申报成果须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独撰或为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执笔人)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理论宣传文章和决策咨询成果,涉密成果不参评。

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类别中重复申报;同一作者在不同类别中只能申报1项;已获得过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或《全省党校系统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推荐表》纸质及电子版,参评成果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我校最终提交省委党校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和决策咨询成果名额均为6项,请各分校两项成果各择优报送1项。

四、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老师于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委党校科研处43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xkyc@163.com。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分校寄送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市委党校科研处,收件人:赵末乔,联系电话:86752237)

申报材料报送后,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抽查中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重复报奖等情况的,取消评奖资格,当事人3年内不得申报全省党校系统科研评奖。

附件:1.全省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

2.全省党校系统优秀决策咨询奖推荐表

                                            科研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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