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的通知
各分校,各教研部、市情研究中心:
根据省委党校通知,现启动2020年度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今年全省党校系统调研课题采用双向选题的方式。省委党校科研处在结合2020年度省领导圈定的重大应用研究课题、主体班学员“三带来”材料、研究报告重点参考选题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础上,拟定了50项选题作为选题参考,旨在突出决策咨询导向,更好地服务党校主业主课。各申报单位也可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结合实际在贯彻协作调研要求的基础上自拟选题。
二、申报程序:12月8日前提交课题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排版:建议宋体,小4或5号字,行距1.2-1.5。合理排版,不要因字体太小、行距过密而影响专家评阅美感。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报送市委党校科研处。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科研处,邮政编码:210046,联系人:黄海波,联系电话:86752236,13611511355,电子邮箱:55237423@qq.com。
三、评审立项: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报省委党校校领导终审,予以立项。
四、结项要求:调研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1.课题成果达到下列结项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研究报告被设区市或区委党校内参采用报送;
(2)论文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
(3)在当地党报党刊发表理论宣传文章。
2.课题成果如具备下述条件之一,免评审且确定为优秀等次。
(1)论文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
(2)所提交的研究报告得到设区市领导或区党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课题相关研究成果获区(含)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用(须出具采纳证明);
(4)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理论宣传文章;
(5)课题研究成果获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颁发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奖。
省委党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其他课题进行结项评审,结项等次设为优秀、良好、合格、撤项,对合格以上等次的颁发结项证书。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科研处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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